首页 > 投保研究 > 《投资者》 > 《投资者》第1辑

虚假陈述民事司法的实践——回顾与思考 汤欣 陈旺

发布时间:2018-11-30 00:00:00
分享

摘要: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赔付率,高于美国集体诉讼机制,在小规模投资者索赔案件中的赔付率也要高于我国台湾地区团体诉讼司法实践。同时,我国相关案件中的诉讼时长短于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法院。但目前国内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诉讼的综合成本仍然较高,由于投资者受损数额较小,同时缺乏合适的诉讼形式来降低诉讼成本,投资者提起诉讼的积极性不高。在诉讼人数较少且赔偿责任多由上市公司承担的背景下,民事诉讼震慑不法行为的效果受到制约。

关键词:证券法  虚假陈述  民事赔偿  司法实践


虚假陈述民事司法的实践——回顾与思考.pdf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投服中心上市公司治理意见建议和虚假陈述诉讼业务电话:400-187-6699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288号13-15楼

沪ICP备15011044号-2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

沪公网安备31011502012461号

微博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