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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路径和建议

发布时间:2018-09-26 1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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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  上海虹口法院

虹口法院跟投服中心的合作,在司法确认方面是一大进步。虹口法院与投服中心在2015年正式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致力于纠纷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和诉中纠纷委托调解工作,系开基层法院与投服中心合作的先河。

双方合作协议签署后,首先面临的一个实质性问题就是:虹口法院能否就投服中心在全国范围内促成的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因为按照目前的法律管辖,外地调解的纠纷本身诉讼管辖不在上海司法管辖范围,此类当事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侵权地皆在外域的调解上海法院能否受理确认?同时,按照诉讼法规定,调解组织的协议必须由机构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确认。这就存在矛盾:当地法院受理司法确认于法无据,而上海法院又面临诉讼管辖的障碍。为了支持投服中心的业务,为中心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虹口法院就管辖问题专项向最高人民法院、证监会和上海市高院多次请示,并最终拿到红头文件,确认有权对投服中心全国范围内促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第一个司法确认的具体案件,也是反复磋商探索的过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内容范围、律师的代理方式、办理流程等等很多具体细节都需要反复探讨达成一致。涉及到协议的履行,大部分纠纷调解结果确认后双方会自愿履行,不涉及后期执行的问题。但部分涉及最终需要强制执行的情况,我们会同投服中心进行了方案研究和部署,与协助执行机构多次沟通,明确司法执行的内容以及机构的具体要求,实现审判司法确认、执行裁定、强制执行等三方面的无缝衔接,确保纠纷当事人第一时间实现权利。

针对诉调对接合作中面临的问题,有两点建议:

        第一,建议在司法确认的立法管辖上进行一定的突破。投服中心司法确认受限于民事诉讼法,必须在机构所在地法院进行。人民调解的逻辑是处理街道邻里纠纷,这些纠纷本身就是在辖区范围内进行司法确认。但是现在很多行业调解机构,包括投服中心的调解是跨行政区域的,不再局限于机构所在地,这种发展态势应该得到关注,并且在立法管辖上进行一定突破。

        第二,建议在调解过程中,建立中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对于法官不熟悉、调解人员无法精准判断、纠纷本身比较新颖、专业和前沿性的问题,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专家库,正式出具书面评估报告,做出专业判断。出具报告以后,当事人可以对调解结果有预判和预期。即使没有促成调解,专业的认证书也可以在司法程序中作为证据出示供法官裁断,甚至可以作为证据引用。如此,第三方评估机制也有助于更好地提升投服中心的权威性和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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