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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贴进投资者诉求 精准提升服务水平 ——投服中心开展“3·15”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调查

发布时间:2020-04-29 10: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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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在新《证券法》颁布施行之时,投服中心结合自身工作情况,联合新华网投教基地在新华网平台开展了“3·15”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调查。调查围绕“个人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股票交易年限:0-2年占23.15%,3-5年占19.68%,6-10年占22.24%,11-15年占14.67%,15年以上占20.25%。

 个人投资者股票账户资金:10万以下占42.28%,10-50万占38.22%,50-300万占比16.17%,300-1000万之内1.87%,1000万以上占1.26%。]关心什么样的上市公司热点话题”“个人投资者因虚假陈述、市场操纵受损和维权情况”“个人投资者维权遇到的困难”三个主题重点开展。本次调查共获得5944份有效问卷,调查结果如下:一是大多数个人投资者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日常的经营情况,关注上市公司的分红事宜;二是个人投资者对因虚假陈述、操纵市场造成的损失维权效果不佳,但新《证券法》的颁布提升了投资者维权信心;三是当前个人投资者维权最大的难点是缺少维权渠道和自身缺乏维权知识。


一、个人投资者最关注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和分红事宜

本次调查发现,在众多个人投资者关心的上市公司热点话题中,82.05%的个人投资者关注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情况,70.58%的个人投资者关注分红事宜。新《证券法》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范围和相关要求进行了完善,信息披露逐步从原来满足行政监管的要求向满足投资者对“实质有效”信息的需求转变。面对个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和分红情况的关切,投服中心建议上市公司在不涉及信息披露违规的前提下,平衡好强制信息披露和自愿信息披露的关系,加大自愿信息披露的范围和深度,以便个人投资者尽可能多地了解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同时,建议监管部门加大对上市公司分红的规范和引导,降低上市公司能分红而不愿意、不主动分红的可能性,使得投资者获得应有的现金分红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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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投资者对因虚假陈述、操纵市场造成的损失维权效果不佳,但新《证券法》的颁布提升了投资者维权信心

保障因证券违法行为而遭受损害的投资者的民事赔偿权利是落实投资者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新《证券法》为此做了重大的探索与制度创新,特别是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建立。

本次调查发现,首先,目前多数个人投资者不能够清晰分辨出自己是否因相关主体的虚假陈述、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失,仅18.47%的受访个人投资者知道自己受到了此类损失。

其次,受到此类损失的个人投资者很少去维权,即使选择维权,绝大部分个人投资者最终也是放弃或失败,仅极少数个人投资者会取得成功。在上述18.47%的个人投资者中,16.47%的个人投资者最终会放弃维权,0.94%的个人投资者维权失败,0.71%的个人投资者仍在坚持维权,仅0.52%的个人投资者维权成功。由此可见个人投资者维权之路的艰辛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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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可喜的是,本次调查也发现,经过新《证券法》从出台到实施这段时期的相关宣传,55.37%的受访个人投资者认为新《证券法》会提升自己维权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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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当前个人投资者维权最大的难点是缺少维权渠道和自身缺乏维权知识

落实好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要重点要解决投资者维权过程中的难点。调查发现,个人投资者维权的第一类难点是缺少专业可靠的维权途径和个人投资者自身缺乏专业金融法律知识,占比分别为67.40%和58.83%。这也就造成了个人投资者在受到损失后,先是不能明确自身损失类型,其次是确认了损失类型后不知道该找谁帮忙。最后的结果便是个人投资者不得不放弃维权。第二类难点是维权时间长、材料多而收集困难、费用高等问题,占比都维持在40%左右。第三类难点便是上市公司不配合、资不抵债等问题,占比均在15%左右。

为此,投服中心建议有关单位和部门、市场经营主体进一步加大对投资者维权知识和渠道的宣传,让投资者在受损后知道应该找谁维权、通过什么渠道维权、具体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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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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