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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投资者保护 证券行业责无旁贷——中国证券业协会秘书长张冀华在第三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上的发言

发布时间:2020-09-04 1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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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大家好!非常高兴参加第三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首先我谨代表中国证券业协会对本届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这次论坛的主题是“ 落实证券法实施 促进投资者保护”非常有意义,借此机会,我以“加强投资者保护 证券行业责无旁贷”为题谈几点看法,供大家参考。

第一,投资者保护正在迎来最有力的法制保障。

随着今年3月1日新证券法的全面实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制度从顶层设计到配套安排迎来了最有力的法制保障。具体表现为几个方面:

一是新《证券法》全面彰显投资者保护的立法宗旨和新要求。新《证券法》从法规层面加大了投资者保护力度,新设“投资者保护”专章,从建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等7个方面完善规定了投资者保护制度,重点解决了中小投资者信息来源不对称、维权能力弱、维权成本高等问题,着力从法律层面破解上述投资者保护难题。

二是配套法规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将有效推动投资者保护各项要求落实落地。新《证券法》实施后,需要制定或修改大量的配套规定。证监会有关部门及系统各单位都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努力搭建更加健全、完善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共同推动解决好相关法规的适用问题。

三是现有自律规则体系将进一步完善。以证券业协会为例,目前我们正在积极配合证监会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多项工作,进一步梳理完善证券业各项业务规范和自律规则体系,加强对行业及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推动行业加强投资者保护工作在内的能力建设。

第二,加强投资者保护是证券行业最重要的职责使命。

投资者是资本市场的发展之本,是资本市场生态系统中最重要的基础和能量之源。投资者保护是激发资本市场活力和韧性的根本所在。保护好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根基。

证券行业是促进投资者与发行人良性互动的重要枢纽,为投资者的服务是证券公司的天职和宗旨,加强投资者保护是证券行业职责和使命。投资者适当性是保护投资者的第一道防线,证券公司发挥“看门人”的作用责无旁贷。投资者教育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基本功,证券公司勤勉尽责做好证券市场知识普及教育,促进形成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良好生态,是证券公司服务投资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锻造、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第三,加强投资者适当性建设是保护投资者最有效的措施。

我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众多,投资者结构存在以下特征:一是中小散户多,机构投资者少。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 A股个人账户数占到99%,持股市值仅占约28%。二是交易量多,长期投资少。证券市场约86%的交易量是由中小投资者贡献,平均持股周期达到半年的中小投资者不足15%。三是直接投资多,专业投资少。个人投资者资产直接投资于股票的比例占到30%以上,投资基金和理财产品的比例不足30%。一方面,新业务新产品推出速度快,大量中小投资者需要完成测评、分类,证券公司落实适当性制度工作量很大;另一方面,客户配合证券公司适当性工作的意愿比较低,甚至还会因此与公司发生纠纷。这些都从客观上给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不仅是监管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的外在要求,更是证券公司发挥资本市场中介功能、强化投资者服务的内生需求。证券公司肩负着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和改革发展、满足企业和居民多元化投融资需求的职责。深化投资者适当性工作,可以有效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提升投融资双方需求的契合程度,合理防控风险,强化资本中介功能,促进证券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下一步,建议证券行业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继续加强适当性管理和投资者保护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投资者保护主体责任。证券行业要切实担负起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的主体责任,把投资者适当性作为保护投资者的第一道防线,健全公司层面各业务链的适当性细则及各业务链的操作流程,精准实现对客户与产品的分类分级,动态关注客户与产品风险,健全以适当性为中心的风控模式,不断提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水平。

二是持续提升投资者服务理念。证券行业要逐步树立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的经营意识,持续涵养诚信、合规、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用文化的力量引领方向、促进发展、塑造形象,不断提升投资者服务理念,筑牢投资者服务与保护意识,通过制定完善投资者服务激励机制、规范及保障机制,切实提高投资者服务效果。

三是不断强化投资者教育工作实效。要将投资者教育纳入开户、交易、服务及营销等各项具体业务规则中,建立以介绍投资产品、业务信息和风险揭示为核心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对新入市的中小投资者要开展基础知识培训和投资风险教育,对新推出的产品要做出专门的风险提示,对新出台的政策规则要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说明和解释。要将投资者权利和自我保护措施作为中小投资者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积极利用新闻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等舆论引导作用,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教育宣传。

四是加大金融科技应用,不断创新投资者服务方式。要继续深化金融科技探索和实践,加快推进投资者服务智能创新,持续加大投资者服务系统平台建设投入,通过搭建综合服务平台、优化线上业务办理模块、引入智能服务科技等方式,为投资者提供智能化应用与服务。

五是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救济工作。要积极稳妥处理与投资者之间的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纠纷,通过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及时了解客户诉求,真正承担起投资者纠纷调解的首要责任。

2020年是新《证券法》全面贯彻实施的第一年,也是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的一年。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站在新的起点,落实好新《证券法》赋予协会的职责,进一步引导和督促证券业会员单位不断提升投资者服务水平、持续加强投资者教育、努力夯实投资者保护实效!

最后,预祝本届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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