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代表人诉讼通知制度实施中的问题 刘 磊 任雪雪
发布时间:2023-10-17 14: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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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自我国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建立以来,在通知方式的适用上一直存在分歧。经梳理美国、澳大利亚、韩国等域外立法及实践,存在网上公告、邮寄、张贴通知等多种方式,并非单一的一一通知到人,在通知方式的选择上,应立足于我国国情及立法传统。结合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普通代表人诉讼和先行赔付等诸多实践,从客观基础、各方当事人负担、立法对投资者诉权保护的现状和康美药业案的社会效果等各方面考虑,应当认为公告通知符合现阶段实际需要。
关键词:特别代表人诉讼 通知 先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