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研究 > 《投资者》 > 《投资者》第18辑

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意愿分析与优化建议 中国政法大学张子学课题组

发布时间:2023-10-17 16:19:28
分享

摘 要:调查问卷显示,目前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意愿强烈,但面临持股分散、成本较高等难点;主要参与形式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虽然极少数机构投资者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参与过上市公司治理,但超半数机构投资者愿意参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发起的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同时也存在投服中心公开征集的诉求与所在机构的诉求并不完全一致等担忧。针对这些情况,本课题组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建议:(1)在总体安排上,顺应国际上强化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潮流,起草发布中国版的《机构投资者尽职治理准则》,引导、督促、指导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2)在机构投资者行使投票权上,修订相关基金管理法律规则,基于基金管理人信义义务规制其代理投票行为,同时允许本土商业性或者公益性投票顾问为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提供专业化服务,并进行有效规制。(3)在征集股东权利方面,以宣讲落实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与证监会最新发布的《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为契机,进一步细化与完善相关规则与机制,充分发挥投服中心在实施公开征集制度、监督与强化上市公司治理上的作用。

关键词:机构投资者 公司治理 征集表决权 投资者保护机构

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意愿分析与优化建议.pdf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投服中心上市公司治理意见建议和虚假陈述诉讼业务电话:400-187-6699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288号13-15楼

沪ICP备15011044号-2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

沪公网安备31011502012461号

微博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