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副总经理刘磊在第三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新证券法特别代表人诉讼实践专题论坛上的主持致辞
发布时间:2020-09-04 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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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磊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副总经理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来宾:
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各位嘉宾参与第三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感谢诸多观众在线收看,感谢社会各界对投服中心工作一直以来的大力支持!
新《证券法》95条第3款规定了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从民事诉讼制度的角度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但“明示退出、默示加入”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在我国民事诉讼领域属于重大制度创新,并无司法实践经验,亟需明晰制度落实过程中的要点难点问题,统一各方认识。
本次“新证券法下特别代表人诉讼实践”专题论坛在特别代表人诉讼实践的主题下,分别从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协同机制、审裁规则、试点案件选取、投保机构在调解中的协调与平衡及律师的独特作用方面设置了5个议题,邀请了来自司法机关、监管机构、学者、律师等各界人士展开讨论,旨在厘清特别代表人诉讼推进过程中各方的角色与定位,探索从实操角度建立更为高效、合理的诉讼模式。
接下来,围绕本次论坛议题1证券代表人诉讼的协同机制,首先有请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二级高级法官李伟发表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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