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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虚假陈述董事勤勉尽责抗辩的适用 章鲁涛

发布时间: 202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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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证券法律对董事承担虚假陈述责任采过错推定原则,但具体案件中董事应如何提出抗辩证明自身并无过错,相关法律尚付阙如。案例研究发现,我国实践中董事存在几类常见的抗辩理由,但法定抗辩体系及判断标准的缺位致使抗辩制度形同虚设。在《证券法》修改后责任强度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如何精准细致地认定责任,同时保障董事的抗辩权利,显得尤为重要。对此,美国《1933年证券法》下确立的董事勤勉尽责抗辩体系可资参考。我国亦可确立相应抗辩体系,转变监管思路。

关键词:董事虚假陈述责任 勤勉尽责抗辩 过错推定原则 证券执法

证券虚假陈述董事勤勉尽责抗辩的适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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