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投服中心的定位、职能与前景 邓峰
发布时间:
20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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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的投服中心和世界经验相比,具有相当的特殊性。作为采用民事方式行使股权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公益性组织,中国的投服中心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模式存在差异,而与我国台湾地区的模式最为接近。支持这种模式的理论有公益组织、第三部门、以合同方式规制的个别性法律规制,以及执法质量和能力替代等多种视角,每一种视角都存在着各自的局限性。本文认为,中国的投服中心是对现有制度环境的有针对性的反应,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投服中心应当根据组织化的水平和能力,不断扩充其角色和职能,知识化、法定化、独立化、服务内容扩展化和平台化,构成了投服中心未来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投服中心 资本市场 第三部门 法定机构 法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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