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某某涉嫌内幕交易案二审判决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黄江东
发布时间:
20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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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苏某某涉嫌内幕交易案作出二审判决,撤销证监会行政处罚、复议及一审法院判决。法院对行政执法机关调查程序只应作合法性审查,具体采用哪些调查行为应由行政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自主裁量,法院不应过多干预。本案证据已达到了足以证明殷某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程度,法院不应苛求行政机关“ 穷尽调查手段” , 在基于联络接触推定的情况下,交易特征须达到“ 高度吻合” 程度。对涉密证据,也应进行质证,审查证据的“ 三性” 。
关键词:苏某某案 内幕交易 程序违法 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