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投资者保护公益事业 助力营造优良法治营商环境
积极推进投资者保护公益事业 助力营造优良法治营商环境
郭文英董事长在金融司法国际研讨会上的讲话
(2019年5月25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
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参加上海金融法院与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组织的金融司法国际研讨会。金融法院对证券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有过许多创新与探索,投服中心与金融法院在证券支持诉讼、投资者损失核定等方面有良好合作。借此机会,就推进投资者保护公益事业、助力营造优良法治营商环境,谈三点看法。
一、投服中心的设立开辟了投资者保护新途径
2014年12月5日,投服中心作为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专司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公益机构在上海注册设立,为证券投资者提供“知权、行权、维权”服务。成立四年来,通过开展持股行权、纠纷调解、支持诉讼、股东诉讼等一系列业务,使证券公益事业走进了公众视野,受到了国内外广泛关注。在世界银行《2019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我国“保护中小投资者”单项指标大幅提升55位。
截至目前,投服中心共持有境内沪深交易所3603家上市公司股票,累计行权4919次;登记纠纷调解案件9145件,投资者和解获赔金额10.2亿元;累计提起支持诉讼17件,诉求总金额9905万元,目前获赔人数242人,获赔总金额1016万。
一是探索投资者保护司法救济,开启证券支持诉讼。2016年7月,投服中心提起全国首例证券支持诉讼――“匹凸匹证券虚假陈述损害赔偿案”,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2017年5月正式宣判。该案是《民事诉讼法》第15条关于支持诉讼的全新探索,确立了投服中心“追首恶”的诉讼理念,警示了市场,上市公司不再是高管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法违规行为的“挡箭牌”,只要违法直接责任人均难逃其咎。这也是证券支持诉讼与其他民事诉讼原则的重要区别之一。
二是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发起证券公益机构股东诉讼。“股东诉讼便利指数”是世行评估营商环境的细分指标之一。2018年5月,投服中心提起的首例股东诉讼海利生物案胜诉,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判决海利生物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有关限制股东的董事提名权的内容无效。亚洲公司治理协会(AGGA)在2018年7月发布的研究报告《治理在觉醒:中国公司治理进化史》中,专章介绍了此案对于提升境内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意义。
三是扩大违法行为求偿范围,提起首例市场操纵损害赔偿支持诉讼。2018年8月,投服中心对恒康医疗市场操纵案相关责任人发起民事赔偿支持诉讼,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受理,投服中心以操纵市场的“首恶”――上市公司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为被告,支持投资者对“假借市值管理之名,行市场操纵之实”的新型违法行为提请民事赔偿,践行了中国证监会“日常监管-行政处罚-民事追偿”的“大投保”理念。
四是建立公益律师机制,无偿代理原告投资者参加诉讼。投服中心公益律师团自2016年设立以来,成员已由最初集中在京沪的70人扩大至目前覆盖全国的 142人,先后有23名公益律师参与支持诉讼,体现了极强的公益情怀和专业水准,先后有8名公益律师受到表彰,他们在帮助中小投资者维权、重大案件评估、投资者保护宣传、重大行权事务研讨、投资者保护课题研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证券公益事业不可或缺的力量。
二、示范判决制度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向新阶段
在当前没有集团诉讼制度的情况下,示范判决制度对于建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化解资本市场群体性纠纷具有重要意义。今年4月,上海金融法院发布《关于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规定》,明确证券群体性纠纷中,由国家机关或依法设立的公益性组织机构支持诉讼且符合示范案件选定条件的,优先选定为示范案件。同时,法院可以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调取相关交易数据,进行专业分析或者损失核定等。5月5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判全国首例证券群体性纠纷示范案件――方正科技证券虚假陈述损害赔偿案,该案开创性引入投服中心作为第三方专业损失核定机构为投资者进行损失计算,经过庭审双方当事人及合议庭质询,一审判决采纳了投服中心损失核定意见。此案标志着“损失核定+示范判决”的证券群体性纠纷解决新模式正式开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迈入新阶段。
三、破解支持诉讼难题,探索证券公益诉讼,力促上海法治化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证券支持诉讼开展三年来,唤醒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维权意识,震慑了违法市场主体,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但同时反映出一些现实问题:第一,支持诉讼案件类型单一;第二,对支持诉讼尤其是“追首恶”的原则认识理解不一;第三,个别投资者与广大股东利益的平衡;第四,示范判决机制还急需在数量上做出更多的示范引领。下一步,投服中心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探索公益诉讼,切实发挥投资者保护公益机构职能作用。为避免和解决证券支持诉讼中遇到的各种难题,投服中心正在研究由支持诉讼向公益诉讼过渡,今年3月公开招标《资本市场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研究》,旨在为投服中心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形成投资者保护的理论成果与政策建议,更有效地为广大中小投资者服务。
二是研究启动以公益机构为原告的股东代表诉讼。今年4月,证券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最高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五)已正式发布,其中都明确了国家设立的证券投资者保护机构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规定并放宽了条件,这为未来证券公益机构股东诉讼奠定了良好制度基础。未来投服中心将选取适当的案件探索启动股东代表诉讼,真正为中小投资者维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也希望得到司法机关和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协助。
此外,投服中心还将内幕交易民事损害赔偿、投资者赔偿基金等纳入研究规划,以全方位保护中小投资者,发挥证券公益机构职责,为营造更优良的法治营商环境多做贡献。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证券投资者保护公益事业刚刚起步,目前取得的点滴成就离不开各地法院、高校等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今年3月15日,证监会成立投资者保护工作小组,易会满主席担任组长。前不久,证监会将每年的5月15日定为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阎庆民副主席在首个宣传日启动仪式上指出,要通过相关部委、地方政府、市场机构、新闻媒体等有关方面的共同参与和支持,下力气建设“法律保护、监管保护、自律保护、市场保护、自我保护”的投资者保护大格局,重点包括完善证券侵权民事赔偿诉讼制度,健全示范判决等机制。未来投资者保护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衷心希望与各方共同谱写更有中国特色、更接地气的投保新篇章!
最后,祝本次研讨会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