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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滥用关联交易的司法救济与诉权配置 吴凌畅

发布时间:2020-03-06 16: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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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控股股东滥用关联交易已成为当下公司治理的顽疾,对此行为少数股东本可直接提起侵权之诉进行司法救济,但股东直接诉讼却因不承认少数股东的直接损失而在司法实践中被不当地排除适用。从会计的角度分析,控股股东滥用关联交易不仅会造成从属公司的损失,也会在现行资产评估方法下经由所有者权益对少数股东的利益造成实际影响。结合域外对于股东直接诉讼限制的放宽趋势,可在侵权法框架下构建滥用关联交易股权侵权的一般构成要件及免责条件,同时还须在公司法领域内对股东直接诉讼的后果进行特别考量。最后,如承认滥用关联交易可适用股东直接诉讼,还须厘清其与现有股东派生诉讼之间的诉权关系。

       关键词:控股股 滥用股东权 关联交 股东直接诉

4.控股股东滥用关联交易的司法救济与诉权配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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