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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治理中的投资者主导型可持续性 薛前强 王泱阳 译

发布时间: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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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前,向可持续性经济的过渡涉及资本市场的变化。为应对这一挑战,立法者往往试图通过制定行为标准的方式来规制公司在面对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E)问题时的行为。不同于上述方法,本文提出了在资本市场中实现更强可持续性的另一种途径,即扩大对投资者的赋权。这种对市场自身的信任的基础是近年来金融市场中供需双方的发展变化,以及机构投资者向共同所有权的转变。在不同类型的资产管理者或机构投资者之间建立联盟,以及说服其他投资者支持某一特定的倡议,这些需求可以作为一个内在的过滤器。其作用是帮助市场克服追求股东的异质性利益,①而仅支持那些得到大多数投资者支持的活动。近年来,机构化的投资者平台已成为一种给投资者赋权的力量,其不仅有助于协调投资者的活动,同时利于分担参与成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的股东参与是实现未来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巨大驱动力。本文指出,与以立法机构为主导的规范性和监管方式相比,投资者主导的可持续性更具优势。例如,如果聚焦于投资者主导,则会遵循一种更加灵活和动态的模式,而不是遵守僵硬的预设标准。此外,投资者青睐的评估不会像笼统的法律标准那样削弱社会福利,不会引发监管套利,同时也不会使公司决策陷入僵局。因此,任何监管活动都应该仅限于发挥促进性和支持性的作用。

关键词:可持续性 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 气候变化 资本市场 机构投资者投资者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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