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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协同效应形成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有力保障——以安徽证监局与沪深交易所联合检查的实践为引 蒋诚 申浩

发布时间: 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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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是资本市场监管的重要方式,两者不得相互替代、缺位越位,而应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探索证监局与交易所联合现场检查,既是形成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协同效应的有力举措,也是筑牢市场监管防线、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一种新方式。本文以安徽局与沪深交易所联合现场检查实践为引,思考分析联合检查的局所优势,探讨其存在的待改进事项,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建议,以期更好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效能。

关键词: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  局所联合检查  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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